萝卜同学(2/2)
陆宴哦了一声,表情未变,“说说看你的理由。”
“盗窃罪的构成是行为人以和平的手段将他人的财产转移自己占有,在案例中,手机的
所有、占有权都属于甲,而乙未使用暴力手段将本属于甲的占有权挪为自己所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我认为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顾洛白说完,就看到旁边的傅一笙对他竖起大拇指。
顾洛白却没能松一口气,看陆教授表情没有变化,心里就咯噔一下,原本八十的把握立即掉落到不剩一半,难道自己讲错了?
陆宴却没说什么,只是让他坐下了,转而又叫了三名同学起来,另外三个人只有一个人跟顾洛白的看法一样,认为案例中乙的行为是盗窃,另外两个人则认为是侵占。
陆宴又让全班人举手表决了,两个答案,支持的人差不多对半分,不过还是认为侵占的人多上那么几个。
两边的人为此直接吵起来,如果不是还记得在教室,估计能撸起袖子直接动手。
不知不觉就,原本紧张的课堂氛围便得轻松起来。
“认为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同学,有没有人能反驳盗窃方错在哪里?”陆宴问。
也许是气上心头,还真有胆子大的站起来,“我想请问一下盗窃方的辩友,你们认为乙是盗窃,盗窃罪要求在秘密进行在在公交车上乙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做的,根本就不符合盗窃的行为构成。”
这位同学表情很严肃,直接把大家逗乐了,看来他是把这当成辩论,连辩友都出来了。
顾洛白举手站起来,“教授我不同意他的说法。”
陆宴示意他继续说,顾洛白也是被刺激到了,求胜欲上来,控制不住自己“我想问这位同学,你说盗窃一定要在秘密之下进行,那么如果说在公交车上甲偷走乙的手机,乙,当时车上跟对人都看到了,那么甲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吗?”
刚刚那位男同学噎了一下,有些慌乱,旁边一位女同学站起来,“盗窃的私密是对受害当事人,必须受害当事人不知情才构成盗窃。”
不少支持侵占罪的人都鼓掌,以示对这位女同学的支持。
顾洛白没有坐下去,皱眉思考了一下,又说,“那如果甲在晚上偷偷进入乙家,睡着的乙听到声音也看到甲在偷东西但是因为害怕甲而不敢制止,只能眼睁睁看着乙带着自己的财物离开,这样甲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吗?”
那位女同学也被问的慌了阵脚,我老半天没找出理由来反驳。
陆宴嘴角扬起一抹几不可见的弧度,又飞快的消失不见,他拍拍手,将学生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
“相信你们大多数人应该能够从几位同学的辩驳中整理出自己的思路看法来。”
“第四位男同学重点抓得很准,这个案例也被众多法学界大牛争论不停,无论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都各有理由。我们目前主要了解司法部的观点,司法部在最新司法解释中对盗窃罪的说明已经取消了秘密这个构成,在答题的时候,按照司法部的思路走,当然,如果碰上观点展示框那么两种观点的理由都要说明,具体参考刚刚两方辩驳时使用的理由。”陆宴说完,看向已经坐回位子上的男生,“顾同学做的不错,看得出来又认真下功夫司考。”
这话无疑是在肯定顾洛白,傅一笙具有荣焉带头鼓掌,一时间掌声雷动。
顾洛白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像是要把课本研究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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