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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大条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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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梦想”的第一个听众,是我的妈妈。

因为要实现这些,得到她这位“财主”的支持,不失为一条捷径。

可听过我的口若悬河之后,她是这样回复的:“你快别在那做梦了!还他妈的开到全世界!鹤岗你都找不到地方开,还全世界呢!你是不知道,现在的买卖有多不好做!还是好好上你的学得了!你看谁好人家做买卖了?这年头,想出人头地,还是得当官!”

这就是东北。

在一个本地数一数二的开发公司“高管”嘴里,最好的“事业”,仍是“当官”。

从他们的角度去看,无论你“商业”干的多大,多牛逼,都要被“当官”的欺负。

妈妈会有这样的认知,是因为在她跟随大舅奋斗的大半生里,都在经历着“被欺负”境遇……

就是她的这个执念,导致我随后的人生,走向了一条必然的路。

这一走,就是一十九年!

后话不提,只说曾为了想要离家住校,而当着妈妈的面,无心踢碎一张茶几,又索性“示威”的我,真在“农垦监狱”里实现了“追求”的时候,才豁然发现,自己前脚刚走,后脚就迈入到了“无家可归”的困境。

无论是那个浴池,还是那曾被我破窗而入的房子,都已没了我的“容身之地”。

特别是发生那一次“闯祸”事件之后,我更彻底地沦为了不受欢迎之人。

每个周末,打开那扇“藏”有妈妈与继父的房门前,我都要犹豫好久。

可无论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也都会在开门的一瞬间,被妈妈那一脸嫌弃的吐槽摧毁。

“没事老来回瞎折腾啥?老实在宝泉岭呆着不行吗?买车票那不是钱吗?你有钱啊?天天这么霍霍!”

有时,我也会陪笑乞怜道:“我不是想回来看看你嘛!”

可每一次,都只会换来她更加狂躁地埋怨:“快他妈的拉倒吧你!我可用不着你看我!少气我点比啥都强!看不着你我还能多活两年!”

没办法,谁让我只能“手心朝上”,管人家要钱呢!

不过当时的我,也并不是特别的“穷困潦倒”。仍有许多送上门的“官富子弟”,愿意对我“进贡”。

可惜,我已经不再喜欢那条压根就没有未来的路,所以便狠心拒绝了大多数“供奉”。

吃人嘴短,我不愿再横生枝节。

只遇到那些仅需要略微地“抛头露面”一下,便可以解决的问题时,我才会坦然接受那些“贿赂”。

但那点“微薄”的收入,并不能满足我的欲望。

远有小狼的“通信费”,近有助理的“口粮”,无一不需要钱来维护。

因此,“捉襟见肘”,仍是我的常态。

“十八周岁”之前的几十天里,我过得迷茫且颓废。

最难熬时,便会去梦里想上一想,那个“点燃”了吴鑫的“梦想”。

其实我仍旧坚持每周都回一次“城里”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回家”。

还是为了给欣欣带一盒只有城里的“礼物”——“蜂蝶来”的“老婆饼”。

她很爱吃。

每次她接过“礼物”时,那“甜蜜”的微笑,都会令我十分欢喜。

这份“欢喜”,也成了那段时间里,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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